为进一步推动高压氧及高气压医学事业的发展,加强学科、人才队伍及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建设,提高高压氧从业人员的知识水平和技能,上海高压氧岗位培训中心经与各省市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厅(局)医政部门协商,从2008年起,为全国高压氧专业从业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岗位培训。2008年第一期《高压氧医学岗位培训班》定于2008年3月2日~3月16日在上海举办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一、报名对象:从事高压氧医学工作、并已取得执业医师或执业护士资格的医护工作者。二、培训及结业方式:脱产集中培训。学员学习结束,经考试合格后,直接颁发《医用高压氧专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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